陈向阳律师,本所合伙人,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取得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1996年8月开始在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陈向阳律师具有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陈向阳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现担任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国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神舟矿业有限公司、福建美隆菲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陈向阳律师执业以来负责承办了新华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协助承办了中国化纤、金威控股等企业在香港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并为多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专长领域: 民商事法律业务,特别是金融保险、房地产、企业改制及上市等诉讼与非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