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自2006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林涵律师专职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曾负责承办了金达威、三棵树、金牌厨柜、盈趣科技、力鼎光电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新华都非公开发行股票、厦门钨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福建南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华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达威非公开发行股票、紫金矿业非公开及公开增发股票、金牌厨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美克股份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证券法律业务,并多次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林涵律师联系电话:(0591)8806 5558,8781 9918;传真:(0591)8806 8008。